拙文《大学的行政级别目前能取消吗》发表后,熊丙奇兄提出了不同意见(见《南方都市报》9月 日)。丙奇兄自谦“天真”,我坦率地说,我还是认为他太天真了。
其实我的意思很清楚,我反对目前大学中越来越严重的行政化倾向,我何尝不希望取消大学的行政级别?但这应该是国家全面改革的结果。在目前情况下,仅仅由大学取消行政级别是不现实的,也是行不通的。如果我提出的道道难题都得到解决,那么取消行政级别就水到渠成了。
丙奇兄大概不能否认我提出的都是实际情况吧!但他乐观地认为这些非但不是问题,只要取消的行政级别就能迎刃而解。果真如此吗?或许我在大学的时间比他长些,对社会的弊病了解得多些,所以想得比他复杂。
例如他认为一旦大学没有行政级别,地方政府就不会任意给学校派领导干部,因为没有人愿意放弃级别到大学来,大学成不了晋升的台阶。实际上,行政官员到其他单位工作,照样能保留原来的级别,根本不会影响其晋升。何况愿意到大学当领导的目的很多,有的是在退休与“二线”中的选择,有的是希望再拿个教授、博导。某大学曾是某省领导干部退休后的归宿,因为临退休前调入该校,至少可分到背山面海一套宽敞的住宅。
丙奇兄认为由上级部门任命与地方政府委派来的干部没有什么本质区别,都没有充分听取教师的意见。这是教育体制进一步改革的课题,但由教育主管部门委派校领导毕竟比地方政府的干预强些。
丙奇兄对文件的重要性的理解实在过于偏颇。像他那位民办学校负责人朋友的例子——“政府部门慌了神,想办法把文件复印给了学校”——不知多少年才会遇到一次。实际上是,民校负责人经常看不到相应的文件,不了解有关的政策、特别是某些方面的新措施或内部掌握的标准,而不是政府部门求他们看文件。丙奇兄认为“如果大学有办学自主权,还需要看文件和通知吗”,实在是天真得可以。在中国,一所大学难道只管教学和科研吗?有了办学自主权,就不需要了解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会议精神、具体决定吗?而这一切无不通过文件或口头的传达,都离不开相应的级别。何况现在大学并没有办学自主权,按照丙奇兄自己的逻辑,也“还需要看文件和通知”。
丙奇兄问我:“我国的640所民办高校,是怎样生存下来的,他们没有任何级别,难道就任人宰割了?”如果他愿意多了解一下民校的生存状况,或许不会如此天真。根据我有限的了解,民校并非“没有任何级别”,不少主管部门还是按一定级别对待民校的,有的还通过“挂靠”在有级别的大学来解决问题,教育主管部门还在给民校派有级别的党委书记。像名校的治安正是它们一大难题,只能花钱雇一批保安,真的出了什么事,远不如设有公安处或派出所的大学那么有效。总之,尽管民校还没有到任人宰割的地步,十分艰难却是不争的事实。如果现在的教育体制不改变,民校最终也只能被级别化。就是一般学术团体、民间社团,又有哪一个能没有一个有一定级别的“挂靠”或主管部门呢?但民校毕竟是民办性质,与完全公办的大学属于不同的体制,试问民校享受到的某些自主权大学有吗?
丙奇兄说我是维护既得利益,我毫不讳言,问题是既得利益是否正当,是否与大学及教师的贡献相当。实际情况是五十多年来大学和教师的既得利益不是提高了,而是下降了。例如大学的教育经费并没有达到国家承诺的标准,教师的正常工资、津贴、退休待遇与相应公务员的差距在扩大。又如教授的医疗待遇,50年代开始就与厅局级相当,文革结束后大多数地方都恢复了,但以后新提升的教授被取消了,而新提升的官员依然可享受。这些都是正当的权益,如果能不比照一定的行政级别就能保障,自然不必谈行政级别,但现在有其他途径吗?我所提到的管理和办事的便利,本来都是大学应有的自主权,但现在只能靠行政级别来维持或争取,这固然可笑,却是我们不得不接受的事实。关于这一点我在文章中写得很明白,不知丙奇兄为何视而不见?
一定的行政级别与行政化并没有必然联系,更不是行政化强化的主要原因。解放以来的大学一直是有行政级别的,有些校长、书记的级别比省长、部长都高,为什么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大家并不感到多少行政化倾向,现在却连没有提高级别的大学领导和职能部门都越来越像长官和衙门?
丙奇兄拿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和新东方来问我,的确天真得可以。我不得不反问,其他大学能享受中外合办的待遇吗?中欧学院国内的合办方真是完全民间的吗?要离开了一定的级别当初能办成吗?谁都知道新东方是教育产业,难道大学都可改制成产业吗?
其实我与丙奇兄的目标并无二致,他说的道理我明白,他展示的大学制度也是我的追求。我只是要提醒他和持相同观点的朋友,这样的大学制度建成之日,才是大学取消行政级别之时,否则就只能是望梅止渴,画饼充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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