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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发布会上,财政部副部长表示要在2012年达到教育经费占GDP的4%“困难很大”。我相信,副部长说的都是实情,但还是不胜惊奇。因为《纲要》如果通过,就不是教育部或教育界的纲要,而是国家的纲要。如果全国人大批准,就具有法律的权威,政府必须执行。财政部是国务院的下属,它的职责是执行财政,是没有资格改变财政预算的比例的。4%不是一个绝对数字,而是随着GDP变化的。如果说到2012年还“困难很大”,那只能来自政府内部,或者就是财政部内部。如果财政部事先就知道“困难很大”,应该实事求是向国务院报告,要求调低。明知做不到还同意做,或者到时做不到也无所谓,人大通过的法还有什么权威?政府还有什么公信可言?

这不是我的杞忧,而是有前车之鉴,因教育经费占GDP4%不是今天才提出来的,而在1993年就确定的目标。当年由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到2000年末,当初政府作出承诺时,并没有表明“困难很大”,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达到4%。在2006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又规定“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那么到今年底就应达到了,实际上2008年只到了3.48。所以这次即使财政部表现得信心十足,我也不会再盲目乐观。因为如果政府没有切实的措施,缺乏民众有力的监督,教育经费究竟占了多少百分比是无法落实的,也是难以查清的。如果在程序上存在缺陷,表面的达标与实际执行会有很大的差距。

所以首先要将这4%具体化、公开化。财政部应该向全国公布,每一财政年度教育经费的构成及细节,如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其他财源分别拨多少钱,拨到哪个部门,该部门如何分配这些钱,最终这些钱到了哪里等等,并且要求每个使用或分配教育经费的机构都要逐级公布。例如,一个县的民众都可以随时查到,本县的教育经费来自哪些方面,有多少钱,义务教育的人均经费是多少。而每所学校的校长、教师和学生、家长都能查到这些数字。这样做在技术上不会有什么困难,也不会泄漏什么国家机密。如果做到了,不仅4%GDP是否达到会明明白白,教育部门和教育界滋生腐败的土壤也清除了大半。

其次是要保证经费的足额和及时。现在不少地方或部门雁过拔毛,已是公开的“潜规则”。经过层层克扣,到基层时经费已大大打了一个折扣。经费公开化后,虽然能做到心中有数,却未必抵得住某些单位的权势,例如可以让你“自愿”上交或主动“节约”。经费不及时拨发已是普遍现象。我当过11年的研究所所长,根据我的经验,211、985、重点研究基地、创新基地等各种项目的经费,从来没有哪一项是准时拨发的。等到基层或个人拿到钱时,时间已过了大半,接着就得准备上报成果,总结结项了。如果《纲要》通过,就应将教育经费的拨款作为国家财政的常态,在财政年度或明确规定的教育统计年度开始之日就拨款到帐。否则,今年的经费拖到明年甚至后年,与减少今年的经费何异?

现在大家担心增加的教育经验会被贪污浪费,认为应该加强审计监督,是完全必要的。但另一方面,不合理的规定降低了经费的使用效率,造成巨大浪费,为贪污腐败开了方便之门,也是不争的事实。办学的自主权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经费的自主分配使用,也是达到预定目标的必要保证。因此要给经费的执行者全权,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不受外界干涉。与此同时,经费执行者应该负全责,接受监督与审计。

总之,要做到教育经费占GDP的4%不是容易的,与其盲目乐观,还不如将困难想得多些,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多想点预案,多堵几个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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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剑雄

葛剑雄

107篇文章 9年前更新

葛剑雄(教授,历史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祖籍浙江绍兴,1945年出生于浙江湖州。曾任复旦大学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所、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主任,现任复旦大学图书馆馆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学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地理学会历史地理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秦汉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史学会理事,上海市历史学会副会长,国际地圈生物圈中国委员会委员,国际历史人口委员会委员,HISTORICAL GEOGRAPHY编委,上海市政府参事,全国政协常委等。历史地理、中国史、人口史、移民史等方面研究的著名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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